星期四, 8月 07, 2008

重播的

直到不久以前,我還是覺得人到了中年會變得難以理解,完全不是二十幾歲的我所能參悟,尤其是一種定型的感覺:一樣的字、一樣的音樂、一樣的服裝、一樣的書、一樣的生活、一樣的髮型、一樣的故事(每次講到一個話題,就得提起某件老事那樣)、一樣的食物;

總之,就像一種頭接尾、尾接頭的蛇,繞著。

如果說一切只是習慣使然,我覺得最恐怖的是音樂。音樂展現了一個人對品味的抽象偏好,它像一張試紙,把一個人的品味綜合抽樣滴上去以後,總會有不一樣的pattern(這個英文字很傳神,不覺得嗎?),不管是喜歡蔡琴、John LennonEric ClaptonGreen DayLobo、曹格、陳昇,歌名、歌手、曲風總在有意無意地洩露在真相。聊音樂就像談自我,只是常常真實得連本人也不自覺。

所以你就能知道,一樣的音樂對我而言有多可怕。

品味像氣味、乳狀物、粉末,本來是四散的,但不變是什麼意義呢?我想像一間密閉數十年的房間,所謂塵埃落定,在此時變成一種殘忍的形容,我無法想像自己變成一種固體,無法敲碎,再也不像水銀一樣有內斂的張力。

但我的歌單越來越少新歌了,尤其是中文歌。人總是因為警訊才注意到自己的塵埃落定。於是我才發現更多。

雖然因人而異,但我發現發生在我身上的警訊是一種必然結果,人對回憶的承載總是有限的,當生命中事件的連結達到一種飽和,難免陷入無盡的反芻,比方說Bon Joviit’s my life就因為歐洲行而與我生命緊緊相依(當時每天早晨的第一首歌都是它,無論在哪),即使有一天我忘了歐洲給我的衝擊,只要聽見這首歌我想必依然熱血沸騰而心悸;又或者像是爸爸常哼的綠島小夜曲,我從不知道它在父親身上的意義,也許連他自己都忘了,但制約記得。

制約與懷舊,本來就緊密得像人身上共處的二元論。究竟是常懷舊而顯得制約,還是制約使人不得不懷舊呢?我這才發現我只是在反芻一段記憶──有意或無意地──。而我並非塵埃落定。

歌曲是一樣的,但我並非一樣。同樣的旋律,在我的生命中轉變,原只是娛樂的音樂,漸漸成為我生命的一部份。

生命不像編年史一樣可以按年分冊,你只能選擇take it all or leave it alone,於是時間的痕跡漸漸交錯在一次的生命,你也許看得透自己(也許,但機率很低),但再也看不透來龍去脈。

最後,終究頭尾競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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