星期日, 4月 29, 2007

網誌的意義

這得從我小時候說起,在國中以前,我從不是個喜歡寫字的孩子,因為寫久了手會痛,所以我的手從未長出保護手指的硬皮,所以我只能寫寫三四百字的短文,為自己可以寫篇起、承、轉、合的完整「四段」文章而沾沾自喜。

國中以後,班上流行傳紙條,所以筆談變得盛行,常常一節課可以寫滿一整張考卷的背面,不足的,還要買作業本回來才行,薄薄的紙張載著年幼的感情,那是我第一次認同「文以載道」,雖然不是什麼傳世道理,卻是我幾乎全部的國中生活。

也在筆談中,我把我看過的文字變成自己的文字,我模仿著,卻變成自己的一部份,像是中國人幾千年來都看著四書長大,但卻長出了李白、曹雪芹、白先勇,我不期待我也像他們一樣,因為我是我自己,也只想展現自己。

直到高中,我停止了幾乎所有寫作,因為我全心全意地往外追尋,找著什麼我也不知道,但我知道我在外頭的空氣裡發現了無限可能,像是花在外頭的每一分精力都得到了報酬,像夢像泡泡一樣美的報酬,那是回憶,是我一輩子的財富。

但到了大學,我才發現我付出的代價是我所有的文字。當我坐在電腦前,我只能打出像BBS一樣,單句單行,不像詩又稱不上文章的四不像,自以為走在時代的最前端,用著網路帶來的每一分便利,但實際上卻賠上了幾乎所有,所有我曾擁有的文字。

那一天我嚇壞了。只是試著把文字寫成空兩格、標上標點符號,居然對我而言產生莫大困難,不知道從何落筆,每個字都帶著不安語氣,拼拼湊湊以後的文章讓我認不出自己,因為這是陌生的,是我從未見過的。

所以我開始在網誌寫文章,不再仰賴BBS奇怪的文體,不然有一天我再也不能寫完整的文章,那可不是件小事吶!至於表現自我、交朋友、和別人討論想法,那都是之後的事了。

3 則留言:

JIM 提到...

關於別人的文字變成自己的文字,在最近比較有時間看書之後,有很深的體驗,網誌對我來說除了紀錄那曾今,也跟你很像~無奈鈍筆之下,現在寫的東西還是半吊子,我會多練練的xD

going! 提到...

我覺得你用一張圖片一段文字把心情獨立出來的感覺也很棒耶! 加油! 網誌慢慢寫下去就覺得很有意義

vader(girl) 提到...

BBS上的確是速食的文字
不知曾幾何時自己也落入那樣的圈套裡,發現時已經來不及
為了易於辨識,不再把字打在同一行,甚至變成非常「白話」的文體;只能粗糙紀錄下當時乍現的靈感
現在自己的網誌上幾乎還是這個調調,實在該多磨磨、訓練一下思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