星期五, 3月 30, 2007

字裡行間的規律

男人與女人的關係總是追求單一,但終究不可得,像是受了詛咒的賽局,人們總是因為不信任而讓關係破裂,無獨有偶,閱讀常常也有一樣的情形。

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,閱讀一直不是單一的,總是喜歡把一本書看到一個段落,就又想翻翻別的書,或是再買本更有興趣的書,一直插隊的結果是排在隊列裡的書本極多,但不知道哪本該先看完,哪本又該等秋天落髮再看,只好憑著直覺翻閱,許多好書就在不安全感中獨守空閨。

我常常自責,因為讀得太慢,但經典太多,有興趣的書更多,但細細探究,似乎有著規則的:當結局不吸引人,或是沒有結局(非文學)的書,往往讀得極慢(好幾個禮拜看一次);劇情曲折,與主角建立了深厚情誼,一點也不想戀棧,秒殺;文字晦澀難懂,意涵囊括世界運行,不細讀無法理解,一次只看十數頁(這種書好多呀);沒營養,一翻開就有買錯書的感覺,只看完序就交給弟弟;高舉著練習英文的正義之師,最後往往證實只是行浪費家裡公帑之實。

那過去怎麼不會呢?還是捧著書到處跑的小書蟲時,都一氣呵成的吶!我想,這和想看的東西有極大相關。真正的純文學作品,一次讀太多往往不能心領神會,而非文學像是半本課本,要慢慢消化,反覆了解,所以這兩種書,最重要的往往是閱讀過程,有生之年讀完,似乎也不遺憾了;劇情曲折的書,則往往埋著狗血栽成的罌粟,好讀好消化,卻沒有真實價值,結局反而成為最重要的東西了。

數數自己的閱讀清單,書債該怎樣清償呢?還是看緣份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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